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龙源霍邱县冯瓴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龙源霍邱县冯瓴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
建设单位:霍邱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
编制单位: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、验收意见、签到表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2月1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18346660845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1DIVPcnTpfgHAxHt3K7cM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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